•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4 17:17:12 股吧网页版
丽珠集团:关于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月度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月度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8 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
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了《保证书》,被担保人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被担保人为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附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73,817.6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404,249.53 万元)的比例为 19.50%。

●公司未有除对全资或控股附属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月签订的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珠海
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 万元;公司与汇丰银行签署了《保证书》,被担保人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被担保人为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

2、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 2022 年-2024 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未来三年每年为丽珠单抗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3.5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1-086),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附属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0.297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布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1 及附
表 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人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日 协议签 担保类 反担保情 是否为关
号 民币元) 日 订银行 型 况 联方担保

珠海市丽珠单抗生 中信银 连带责 担保对象 否

1 物技术有限公司 400,000,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