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就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在此特别声明如下: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保证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3、本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4、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6、本财务顾问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目录
声 明......1
目 录......2
释 义......3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4
二、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4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及履行程序的核查 ......17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 ......18
五、对资金来源的核查 ......18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19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核查 ......20
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22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核查 ......23
十、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23
十一、对本次权益变动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23
十二、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24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湖北资管、信息披露 指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
上市公司、华塑控股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天风证券、本财务顾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本核查意见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宏泰集团 指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麦田 指 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资管以执行司法裁定方式取得华塑股份 64,380,000 股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票。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湖北资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12,024,935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08%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格式准则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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