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促进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利用限制性股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公司在人才竞争中的优势,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明确东阿阿胶内部相关机构和部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及实施环节的管理权责,合理搭建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公司内部严格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
管理,相关机构和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有效推动激励计划的实施,制定本激励计划坚持下列三个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从紧控制授予价值,从严设置考核目标,合理调控实际收益,统筹设置收益上限。
第三条 主要管理机构和部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为公司监事会。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执行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等。
第二章 各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
(一)审批激励计划与本办法。
(二)审批公司需达到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三)审批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
(四)审批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的激励计划)。
(五)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实施的具体事宜。
(六)其他由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的职责。
二、董事会
(一)负责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和修订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依据激励计划、本办法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负责审核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负责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根据业绩条件审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等具体事宜。
(三)审议激励计划的实施,提议股东大会终止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的激励计划)。
(四)审批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
(五)其他由激励计划、本办法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的职责。
三、监事会
(一)负责核实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
(二)对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拟订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拟订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办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 各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执行机构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负责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工作,并做好激励计划各项业务工作的牵头与协调,各执行机构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拟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授予方案,拟定授予范围、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解锁考核业绩条件等关键内容。
(二)负责汇总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三)负责审核激励对象授予资格、解锁资格及解锁数量,组织签署授予文件。
(四)负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统计和核算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数量、取消权益数量,并通知激励对象解锁数量或取消权益数量。
(五)负责所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和文档的保存等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向集团沟通和汇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解锁情况。
(七)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汇报股权激励工作实施进度。
二、财务管理部
(一)负责分析判断授予和解锁考核业绩条件的满足情况。
(二)负责核算本公司的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统计对标企业的年度业绩指标实际达成值。
(三)负责授予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有关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估值及相关的账务处理。
(四)协助人力资源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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