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本次交易参与人员的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含矿业权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公司通过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或由上述中介机构出具保密承诺函等方式,对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4)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的商讨和决策内容、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5)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并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