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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07:03:04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内蒙古
东旭光电有消息

2024年7月5日晚,东旭光电(000413)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经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

2024-11-13 09:44:58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东旭光电(000413)索赔条件:凡于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4年7月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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