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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9:07:09 股吧网页版
长虹华意: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5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
事。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及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效文先生主持,监事柴勤女士、杜方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合理,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等规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价值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 2,535 万元向符合规定的 163 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

2.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事项的受益董事回避表决,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审议本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监事杜方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及资信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深入了解,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均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作出相应反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相应担保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缓解子公司经营资金的压力,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发展。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被资助方经营正常,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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