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转让资产进展及收购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
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025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开信息以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金街 07”)、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3 金街 10”)、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 金街 1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4 金街 0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 金街 0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4 金街 05”)、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4 金街 06”)、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4 金街 09”)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在就发行人出售转让资产进展及收购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及2025年1月2日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出售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发行人及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业”)将持有的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门置
业”)100%股权及发行人对津门置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予关联方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公司”),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股权评估价值,股权评估价值以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发行人对津门置业的全部债权转让价格按实际金额支付。
具体内容请见发行人于2024年5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发行人与金昊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备忘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关联交易各方
出让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金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物: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津门置业的全部债权。
2、本次关联交易总价款
(1)基于对标的物的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2024年2月29日),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总价款暂定为526,293,800元(下称“暂定交易总价款”),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为234,828,800元,标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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