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4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2、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13.21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
未来三个月(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3 日)内,如再次触发《江苏东
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5,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26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 月 21 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关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中
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21 元/股的 80%(即 10.568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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