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1 室)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7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于 2024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4]1245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600 万张(含 1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
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315.41 亿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
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64%(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与代理承销证券款),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9.07%;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5.98 亿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98 亿元、27.89 亿元和46.0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8.18 亿元、371.81亿元和 692.47 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0.16 亿元、411.42 亿元和 731.59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2.47 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320.66 亿元,主要系当年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较好,交投活跃,处置
债券、公募基金、资管产品等交易性金融工具收回现金所致。2024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4.90 亿元,主要系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受到公司经营活动、资产配置等方面的影响,如果公司将来未能充分关注日常经营的现金流量管理,大幅增加长期资产比重,个别业务投资规模过大,承销项目大比例包销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占款,仍然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8、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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