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胜诉结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3,143.56 万美元(以 2024 年 12 月 13
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 22,594.64 万元)及相关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仲裁结案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仲裁事项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2012 年 9 月与 KARFILED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凯富公司”)就埃塞
KESEM 糖厂项目、埃塞 OMO2 和 OMO3 糖厂项目签署了四份代
理协议。在上述代理协议履行过程中,凯富公司未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于 2015 年终止了代理协议。自 2016 年以来至 2020 年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前,公司未收到过凯富公司
主张任何代理费的书面文件。
2020 年 4 月至 5 月,公司陆续收到凯富公司以电子邮件
形式发送至公司的《仲裁通知》及《修订的仲裁通知》,凯富公司就其与公司签订的涉及的代理协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
心提起仲裁。2020 年 5 月 6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本
案。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做出的
HKIAC/A20064 号《最终裁决》,裁决驳回凯富公司提出的要求本公司支付 2,687 万美元代理费、相应利息及仲裁费用的仲裁请求,凯富公司应向公司退还 4,565,564 美元的代理费并支付相关利息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5 月 6 日、
5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信息披露选定媒体发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36、2020-37、2020-38、2022-15)及定期报告。
二、仲裁事项后续执行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凯富仲裁案件后续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启动对凯富公司清盘工作,全力以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裁决的执行事宜。近期,公司收到R&H Restructuring(BVI) Ltd Nathan Mills(以下简称“清盘人”)出具的《最终报告》,鉴于凯富公司没有任何可变现的资产及收入或支出,且未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公司依据
《最终报告》并与委托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经研判,公司终结本仲裁事项所涉对凯富公司的清盘程序,本仲裁案结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司无需对本次仲裁事项承担任何偿付义务,本次仲裁结案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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