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债券代码:149739.SZ 债券简称:21 天健 Y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49739.SZ
债券简称:21天健Y1
计息期间:2023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09日
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年12月09日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0日开始支付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3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09日期间的利息和本金。凡在2024年12月09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12月09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天健 Y1;
3、债券代码:149739.SZ;
4、发行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债券利率:4.1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2 月 10 日(如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担保情况: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3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09 日。
2、利率:4.15%。
3、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09 日。
4、债券付息兑付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三、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15%。每 10 张“21 天健 Y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息人民币合计 1,041.50 元(含税),其中包含派发利息41.5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41.5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33.20 元。
本次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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