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454,615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行285,603,1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7,019,987.9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529,082.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5,490,905.2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 号)。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有关事宜;根据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 以募集资金置 2024 年 9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 换已投入自筹 月 30 日已
(万元) (万元) 资金的金额 投入募集资
(万元) 金(万元)
国产高性能 关键芯片研发项目 30,000 30,000 - -
计算机及服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
1 务器核心技 实验室及特种计算机研 35,547 20,000 13,806 -
术研发及产 发中心建设项目
能提升项目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 300,740 130,000 35,255 -
设项目
国内重点地区信创云示 70,000 70,000 - -
范工程项目
信息及新能 新能源汽车三电控制及
2 源基础设施 充电桩产品研发生产及 23,000 20,000 - -
建设类项目 试验环境建设项目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 90,794 30,000 20,812 -
建设项目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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