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3 19:32:46 股吧网页版
方大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叶志青先
生的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叶志青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志青先生 1997 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熟悉公司业务、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目前叶志青先
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2、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叶志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进行审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钟雄、詹伟哉、宋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