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如期顺利实现土地收储,根据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搬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深南电中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现存资产按照“利旧资产”和“报废资产”原则进行分类梳理,并结合搬迁可行性拟对部分不具备拆迁再修复使用经济性的资产及热电联产相关资产共 144 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报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报废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与土地收储相关不可搬迁资产报废
按照深南电中山公司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土地收储相关协议,深南电中山公司除拟移交的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
施以外,其他资产应自行负责拆除、搬迁工作。
根据外部机构鉴定意见、深南电中山公司出具的“生产类设备设 施拟实施报废意见”的技术鉴定意见,并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进一步 核实确认,深南电中山公司锅炉系统资产由于土地收储面临搬迁,加 之锅炉系统使用时间已久、磨损较大,预计拆除后原有功能丧失严重, 不具备异地搬迁修复后再安装使用的经济性;根据深南电中山公司出 具的“生产类设备设施拟实施报废意见”的技术鉴定意见,并经公司 资产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确认,深南电中山公司公用系统资产如气化 站、低压厂用电设备和在线检测装置、循环水系统等则因需搬迁拆除 导致资产严重损坏。建议对以上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上述资产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中关于因规划变更或改 造、扩建导致资产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报废标准。该部分资产
账面原值 33,442.81 万元,累计折旧 28,076.56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
备 2,102.12 万元,账面净值 3,264.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按资产类别划分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卡片 原值 累计折旧 已提减值 净值
数量 准备
按资产类别
(一)锅炉 4 14,324.95 12,475.42 460.94 1,388.59
(二)公用系统 139 19,117.86 15,601.14 1,641.18 1,875.54
1.气化站 31 3,573.93 2,552.50 522.58 498.85
2.低压厂用电设备 85 3,660.19 3,026.19 126.59 507.41
和在线检测装置
3.循环水系统 6 5,103.39 4,584.15 149.43 369.81
4.化学水处理系统 11 1,443.22 1,216.51 35.31 191.40
5.联合循环电缆 1 1,744.49 1,570.04 56.70 117.75
6.重油处理线 2 2,535.24 1,710.01 716.82 108.41
7.DCS 控制系统 2 914.77 8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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