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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7:17:07 股吧网页版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董事会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情况说明及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
情况说明及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龚泽民(以下合称“承诺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提案》。承诺方认为,目前履行该承诺事项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文”)等现行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就
上述承诺事项提请延期三年履行,延长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一)关于承诺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28.21%股份,恒裕资本及其资子公司河南富鑫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华联集团 70.23%股权,恒裕资本实际控制人为龚泽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恒裕资本、龚泽民。恒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龚俊龙,龚俊龙与龚泽民为父子关系。

(二)原承诺内容

为从根本上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消除侵占上市公司商业机会的可能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承诺方于 2021 年 12 月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请查阅承诺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提案》,及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
稿)》。

(二)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1.恒裕资本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恒

2.自承诺方作出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以来,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

3.恒裕集团在履约期内恪守承诺,将具备开发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优先给予上市公司。“御品峦山”项目为恒裕集团在 2021 年 12 月出具《承诺函》之前已取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024 年 3 月,恒裕集团为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同时为有利于上市公司控制投资成本,减轻后续开发压力,将其在“御品峦山”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权限及 70%权益(2,325m2商业和停车场权益除外)转让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0 元,并承诺该投资项目出现投资亏损的情形,恒裕集团将进
行现金补差。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景恒泰公司
之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4.截至本提案披露日,恒裕资本、恒裕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没有发生违规担保和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拟变更后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拟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三年履行,延长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但不涉及对原承诺内容的撤销或豁免。

二、承诺延期履行相关情况说明及原因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1.从项目所在区域看,恒裕集团目前所有在建在售及未开发地产项目均在深圳市,上市公司目前在建在售及未开发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深圳和杭州两地,双方在杭州区域无竞争关系。

2.从在售产品属性看,恒裕集团在售恒裕金融中心、柏悦湾商务中心、景兴海上广场等三个项目,其业态均为商业地产项目;而上市公司在深圳区域目前仅有“华联城市商务中心”一个在售项目,该项目业态为产业研发用房及宿舍,两者产品属性有差别,恒裕集团在售项目对上市公司经营、销售不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影响。

3.从在建拟建及存量项目产品定位看,恒裕集团目前没有在建房地产项目。上市公司在深圳存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御品峦山”项目和“华联南山
A 区”两个城市更新项目,其中,“御品峦山”项目正在动工兴建,为纯住宅、地铁上盖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预计 2025 年进行预售;“华联南山A 区”项目正在筹备,更新方向为“工改保”,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专项规划方案申报等工作。恒裕集团现有观澜新田荔枝头、横岗六约康贤路工业区、横岗三角龙、龙岗上井、坪地山塘尾等五个待开发城市更新项目,分别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华区,这些项目目前处于立项或专项规划申报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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