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1999-08-11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于1999年8月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华宝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中期报告》;
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1999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因股权变动原因,赫荣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永红女士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丁力业先生为副总经理。
附:刘永红女士、丁力业先生简历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
刘永红简历:
刘永红,女,36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讲师,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业务科科长、国际金融部经理助理、投资部付经理、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具有多年资本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的经验。
丁力业简历:
丁力业:男,3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建筑设计院工程师,深圳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副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经营部高级工程师、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营、设计和管理运作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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