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1999-09-08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199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36号文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送红股方式进行,向全体股东每19股送0.3股红股、转增公积金0.7股(即每10股送1股红股)。本次共送红股2175.8万股,送股前总股本为21758万股,送红股后总股本将达23933.8万股。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1996年7月15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享有本次分红派息权利。
本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日为:1996年7月16日。
三、分红派息方法:
1.已托管的公众股的红股于1996年7月18日通过其托管证券商处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
若公众股股东于7月16日和17日办理了“深华宝A”转托管,其红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
2.国有发起人股、法人股股东的红股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
四、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1996年7月18日。
五、本次送股期间深华宝股票不停牌。
六、咨询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宝安大厦三楼
咨询电话:(0755)3364056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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