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1999-09-21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于1999年9月2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华宝集团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经监事选举表决,一致同意宋振光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
二、根据本公司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南筠女士为职工代表选举监事。
附:刘南筠女士简历
刘南筠,女,2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1993年9月—1997年7月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读书。
1997年7月至今 深圳市华宝(集团)西部房地产公司办公
室副主任。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99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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