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0-03-23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股票“ST深华宝”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在交易过程中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四条的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
1、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除上述两报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信息外,其他有关本公司信息与本公司无关。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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