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0-04-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0-04-21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叶连捷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含1人委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和议案:

  1、公司经营班子1999年工作总结及2000年工作设想;

  2、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199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1999年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9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801万元,由于本公司1997年、1998年连续两年亏损以及本年度按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件要求采用“追溯法”计提四项减值准备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4,587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199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向股东分配,另外,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容控制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证券主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建议继续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0年财务报告的审计单位。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向本公司推荐了董事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荐叶连捷、李南峰、罗国华、刘永红、丁力业五位同志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推荐翁保荣、李杏林二位同志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新任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连任董事简历省略。

  8、关于公司机构设置、人员分流及健全管理制度的方案;

  9、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投资、处理资产的议案:凡涉及单项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盘活和对外投资项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不需再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10、关于对二级公司进行企业规范的议案;

  11、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及我公司的具体情况,拟设立董事会基金,并按当年华宝集团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由董事会秘书处制定董事会专项基金计划,报董事长批准,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方案,计入管理费用。

  计提标准为:1当年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按利润总额的2%计提;2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1计提,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1.5%计提;3利润总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的,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2计提,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5‰计提;4利润总额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10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3计提,超出10000万元部分按3‰计提。

  使用范围:

(1)、兼职董事、监事的津贴;

(2)、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费用;

(3)、以董事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4)、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特别费用;

(5)、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董事会基金的使用及监管:董事会基金的使用由董事长统一调配,基金由公司财务部进行管理,各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12、决定于2000年5月23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厅召开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3、4、6、7、9、11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4月20日   

  附:新任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杏林,男,40岁,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工商行政管理大专毕业。曾任河北省河洵市人武部入伍新兵连副班长、鞍山市00011部队一营统计核算员、财务组组长、深圳市00019部队指挥所后勤部助理员、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宝安区运输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宝安区运输总公司副总经理。

  其余6名董事候选人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