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0-10-24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0月18日下午2:30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半,10月19日下午5:00结束。会议由叶连捷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四人,三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几个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与会的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资产置换的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本公司出售深圳华宝(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深圳市华宝进出口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改善公司投资分散,资产运营效率低下和主营业务不突出的现状,剥离不良资产,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公司拟将深圳市华宝进出口公司7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元,3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元;将深圳市华宝(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7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元,3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元。
此事项为关联交易,表决此事项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四名董事对此关联事项回避行使表决权。
2、关于本公司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有效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进军高科技领域,本公司拟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将本公司对深圳华宝(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深圳市华宝进出口公司的债权人民币27000万元以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帐面值,按7:3比例分别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总值人民币18900万元的优质资产、现金(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24%股权、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40%股权和人民币资金1060万元)及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总值人民币8100万元的优质资产、现金(泰丰通讯23%股权和人民币资金50万元)进行资产置换。通过此次资产置换,可使华宝公司的销售收入、利润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并使华宝公司主业突出,跨入朝阳行业,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此事项为关联交易,表决此事项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四名董事对此关联事项回避行使表决权。
3、关于本公司收购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全面进军高科技领域,增加公司的发展后劲,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本公司拟以19,790万元向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26.25%股权和深圳市泰丰通讯电子有限公司37%股权,向深圳市蛇口泰丰投资贸易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16.5%股权。
4、决定于2000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召开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1-3项议案将提交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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