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 ...... 1
正 文 ...... 5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 ...... 5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12
三、结论意见 ...... 15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飞亚达、公司、上市
指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期激励计划、本计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指
划、本激励计划 励计划(第二期)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本次解除限售 指
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公司根据本期激励计划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 指
在达到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
限售流通
《公司章程》 指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指
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试行办法》 指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规范通知》 指
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
《中央企业通知》 指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工作指引》 指
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飞亚达精密科技
《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盈科、本所 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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