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A、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
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其他说明
(1)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正式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
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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