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6-06-09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G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06-2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局于2006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局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天大公司")
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安康电子公司")13%的股权的关联交易协议。
涉及此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安徽天大公司持有的安康电子公司13%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帐
面价值为27,901,909.47元,该股权经中勤信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其评估价值为
31,780,937.98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了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董事局会议审核通过后,独立
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以安康电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基准购买安康电子公
司的部分股权,合同的价格和履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任何情况,决议是公司董事局
为适应环境变化而作出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局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局于2006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
7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翦迪岸先生和董事蔚青先生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
生和董事霍军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关联董事叶世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该项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安徽天大公司为本公司和安康电子公司的股东,安徽天大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23%的股
份,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安徽天大公司持有安康电子公司13%的股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安徽天大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叶世渠先生。公司地址:安徽天长
市铜城镇振兴路。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塑料机械、空调配件、
光纤通讯、电线、电缆、金属制品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机电销售
;出口商品;企业自产的塑料制品、家电配件、塑料机械、金属制品、光缆、模具;进口商
品;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以中勤信资产评估公司对该股权进行资产评估确定的净资产价值为基准,
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评估价值系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
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在本次交易中,评估价值应是该部分股权在
公开市场上可合理取得的最可能的价格。
经资产评估后,安康电子公司的增值为29,838,680.87元(该部分股权的增值为
3,879,028.51元),增值率为13.90%,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其中,房
屋建筑物经评估后增值11,407,885.56元,增值率为14.18%,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增值
19,959,795.58元,增值率为125.71%,这两项评估增值占总评估增值的105.12%,除房屋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外,其余资产评估减值为1,529,000.27元。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评
估均采用市场价值的方式进行,是公平合理的,其增值应是其市场价值变动的正常反映。
在评估过程中,双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的原则,评估
机构和被评估各方均没有利害关系,评估结论应该是合理、可信和公正的。
因此,本公司拟以评估价值31,780,937.98元受让安徽天大公司持有的安康电子公司13%的股
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日期:本公司从股权交易对价到达安徽天大公司指定帐户时起,开始享有安康电
子公司对应股权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在此之前对应股权的股东权利及责任归于安
徽天大公司。
2、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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