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4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向各董事发
出,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蔡方方、付欣、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 13 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纲要>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同意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2025 年股息发放方案,具体如下:
1、发放金额:以优先股发行量 2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基数,
按照票面股息率 4.37%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4.37 元(含税)。本行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 8.74 亿元(含税)
2、计息期间: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
3、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6 日(星期四)
4、除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5、派息日: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
6、发放对象:截至 2025 年 3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平银优 01 股东
7、派发方式:本行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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