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对减肥话题高度关注的背景下,“以瘦为美”的观念似乎仍未降温。据一位知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马来西亚留学申请者在入境体检时,若血糖水平偏高可能会被拒绝通行。
知情人士供图
针对这一现象,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咨询了相关留学中介机构。对方表示,尽管这种情况并不普遍,但高血糖确实可能影响体检结果。记者还采访了多位马来西亚留学生,他们反映,这种情况目前仍是个别现象,并未成为普遍问题。
尽管如此,当下不得不重视一个事实:血糖控制已不再是中老年人的专属问题,不知不觉中,年轻一代也面临血糖控制的挑战。国内的研究显示,2型糖尿病(T2DM)在年轻成年人中的发病率正在显著上升。因此,许多年轻人开始寄希望于降糖药物,而随着司美格鲁肽等药物减重效果的普及,这些药物的使用经验在社交媒体上也变得流行。
然而,正当这些药物因其降糖和减重的双重功效而受到热烈追捧时,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需求巨大的市场,导致市场出现混乱。目前,针对假冒司美格鲁肽的非法销售、无证生产和超适应症使用等问题已屡见不鲜。
国家药监局近期公布了多起司美格鲁肽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已经查处了多起无证经营和制售“假药”的案件,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三千五百万元不等。其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于“无证”:在生产环节,主要是无证生产、销售含有司美格鲁肽成分的减肥药;在销售环节,则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销售无中文标识、含司美格鲁肽成分的注射剂等。此外,电商平台对司美格鲁肽等处方药的监管不严,超适应症使用风险日益突出。
降糖、减重市场乱象何时休?
年轻人的软肋
对年轻一代来说,很少有人预料到高血糖会对其学业产生影响。
根据此次知情人士透露,马来西亚留学申请者在入境体检环节因血糖偏高而被马来西亚教育全球服务中心(EMGS)拒绝通行。不过,一位留学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这种情况较为罕见,“通常被限制入境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关于血糖偏高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尽管没有明确的标准,但高血糖确实会影响体检结果,这与国内的体检标准相似,主要是考虑到高血糖可能引发多种并发症。“当血糖过高时,体检中心可能会要求留学生复查或建议前往更大规模的医院进行更详细的检查。在复查时,申请者可以通过药物控制血糖至稳定水平后再次接受体检。如果需要在大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医生将提供药方和病情说明信,供申请者提交给体检中心。”
泰莱大学毕业生Flora表示,马来西亚的体检标准与国内相似,但更注重传染病的筛查。整体而言,马来西亚的学生签证流程较为特殊,需要在入境后体检合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后才能换取学生签证。
在一份留学生提供的《马来西亚留学体检表》中,疾病申报部分包括糖尿病、乙肝、肺炎、结核病等,长期用药情况也可进行申报。
在马来西亚国立大学留学的Leona介绍,入境体检包括胸部CT、血液采集(含血常规)、身高体重测量、血压血氧检测、视力五官检查及尿检等。如果体检结果未达标,学生的入学流程可能会暂时停滞,直到体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不同体检机构可能有所差异,但通常会明确告知学生哪些指标不达标及需要达到的标准。复检前,医生通常建议避免服用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的药物。
实际上,年轻人高血糖的问题早已不是新鲜事。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糖尿病的患病率会增加,同时糖尿病的年轻化趋势也十分明显。
一项2012年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跨学科肥胖症研究中心合作开展的研究显示,与1994年相比,25至34岁人群的糖尿病患病率增加了8倍。《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公布的数据表明,在2013年,中国20至39岁人群中,糖尿病患病人数高达3.2%,糖尿病前期人数达到了9.0%。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的研究成果则显示,中国人群T2DM(2型糖尿病)的发病逐渐年轻化。从1990至2019年,15至39岁人群的新发病例数从71.5万例增至106.2万例,增幅约48.6%,发病率从130.1/10万增至213.4/10万。更令人担忧的是,青壮年T2DM人群的胰岛β细胞功能下降速度更快,且心血管疾病等并发症出现较早,疾病更为严重。
体重管理的状况也不容乐观。《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3年)》显示,我国超过一半的成年人存在超重或肥胖问题,其中超重率为34.3%,肥胖率为16.4%。
目前,降糖减重药物已成为市场的新热点。市场上甚至有传言称,这类药物具有“打一针,一周瘦10斤”的效果。一些有减重意愿的人群会未经医生诊断和处方,便自行购买相关处方药并使用。社交平台也已成为这些人群交流购药和使用经验的平台。
违规“新战场”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司美格鲁肽因其显著的降血糖和减重效果而受到广泛关注。
“很早之前,我身边就有朋友通过司美格鲁肽降血糖,现在更多的会用来减肥。”佳佳(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有医生也会为有需求的患者开具这一处方药。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在我国获批上市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但并未用于减肥适应症。
2021年4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批准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诺和泰®上市,辅助饮食和运动以改善2型糖尿病(T2DM)患者的血糖控制。同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6月正式批准司美格鲁肽用于慢性体重管理。2024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批准了用于长期体重管理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诺和盈®在中国的上市申请。
如今,司美格鲁肽被奉为减重“神药”,但这也使其成为不法分子非法获利的目标。近期,我国多个地区的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成功查处了一系列网络无证经营、生产和销售假药以及未经批准的药品案件。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信息显示,这些违规行为包括无证生产、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或含有司美格鲁肽成分的减肥药物。而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电子商务平台如阿里巴巴、拼多多,以及销售网站如中国医药供求网、中国药品销售网等,均成为司美格鲁肽网络违规销售的新渠道。
据官方披露,在浙江省台州市,彭某某在未获得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药品,涉案金额高达12.75万元。
在广东、安徽等地,也已曝光多起涉及司美格鲁肽的违规销售和生产假药案件。例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了一起涉及多地区的生产和销售假药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500万元。涉案人员通过微信、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网络平台购买原料,在未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含有司美格鲁肽成分的减肥药物。
在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也发现了万某、陈某等人通过微信平台销售无中文标识、未经批准的司美格鲁肽成分注射剂,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诺和诺德方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在中国获批且已经商业上市的司美格鲁肽产品为诺和泰®,获批的适应症为成人2型糖尿病,适用于在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接受二甲双胍和/或磺脲类药物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及降低伴有心血管疾病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的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或非致死性卒中)风险。
“诺和泰®是处方药。处方药须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士开具处方后凭处方购买,并在医师、药师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专业人士指导下合理用药。在中国,诺和诺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方药的销售,仅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分销商进行合作。在日常经营中,我们会对分销商进行定期拜访、审计,要求分销商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合法合规进行药品分销管理,保证将合格的诺和泰®供应市场。”诺和诺德方面强调,截至目前,诺和诺德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包括电商、社交平台等)销售诺和泰®,也并未授权、委托任何第三方在网络平台销售诺和泰®。
多位临床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司美格鲁肽等降糖减重药物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超适应症使用或滥用可能会引起严重副作用。科学的减肥方法应基于专业评估和指导,切忌盲目跟风,以免对健康造成损害。
需遵医嘱
这也意味着年轻一代在追求“降糖”和“减重”目标时,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帮助。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吴伟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司美格鲁肽是一种模拟人体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的受体激动剂。最初,该药物被用于控制血糖水平,治疗2型糖尿病。随后的研究发现,它还能延缓胃部食物的排空过程,因此也被用于减重领域。
“然而,如果这类药物使用不当或滥用,患者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副作用,如恶心、腹泻、呕吐、便秘、腹痛,以及胃肠炎和胃食管反流病等消化系统问题。更严重的是,长期不恰当使用还可能引发胰腺炎、胆结石、视网膜损害、心率增快,甚至增加甲状腺髓样癌的风险。”吴伟华指出。
对于有甲状腺髓样癌家族史,或曾患有肠梗阻、胰腺炎、抑郁等精神类疾病的患者,吴伟华建议应谨慎使用司美格鲁肽,以避免潜在的健康风险。
关于司美格鲁肽在减重领域的应用,吴伟华进一步明确,其适用范围有严格的标准。具体来说,“减重版”司美格鲁肽仅适用于体重指数(BMI)≥27且至少伴随一项与体重相关疾病的患者,或是BMI≥30的患者(无论是否伴有体重相关疾病)。那些追求科学减肥的人群,在决定使用司美格鲁肽之前,应首先前往医院内分泌科接受专业医生的全面评估。
许多临床专家认为,超适应症使用减肥药物,尤其是GLP-1类药物,由于缺乏循证医学的科学验证,实际上存在潜在风险。此外,对于尚未达到肥胖症诊断标准,仅处于超重状态的个体,提前使用此类药物不仅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治疗效果,还可能引发副作用。
国家药监局也指出,对于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替尔泊肽等用于治疗糖尿病及部分肥胖、超重病症的处方药,其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医嘱。同时,从非正规渠道获取的药品或未经批准的相关产品,存在成分不明、剂量不准、掺杂使假等风险,治疗效果难以保证,甚至可能引发严重毒性反应,直接威胁生命安全。
面对市场上的混乱情况,这也要求消费者需要核实两大关键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的合法经营资质,即药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件应清晰展示于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作为商家合法经营的“身份证”。二是所购药品本身的资质,即需确认药品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这是药品安全与质量的重要保障。
诺和诺德方面也进一步表示,在中国,诺和诺德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方药的销售及管理外,还积极监控市场上销售或流通的潜在的假冒、侵权等非法药品的生产及销售行为,并积极支持政府监管机构采取切实有效的执法行动。“诺和诺德始终致力于确保患者安全,将继续支持政府监管机构对涉嫌从事类似非法行为的主体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