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5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二零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 1 月 28 日《关于核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的申购、赎回申请上限,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 2020 年 1 月 1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
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 5
§2 释义...... 6
§3 基金管理人 ......11
§4 基金托管人 ...... 22
§5 相关服务机构 ...... 27
§6 基金份额的分类 ...... 40
§7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8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2
§9 基金份额的折算 ...... 48
§10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9
§11 基金的投资 ...... 50
§12 基金的业绩 ...... 62
§13 基金的财产 ...... 63
§14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4
§15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8
§16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0
§17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18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19 风险揭示 ...... 80
§20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4
§21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6
§22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23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0
§24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1
§25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2
§26 备查文件 ......113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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