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ST易购发布一则仲裁公告,公司作为申请人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
公告显示,苏宁易购请求裁决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份回购款50.4亿元。同时,请求裁决万达商管对万达集团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称,2018年1月29日,苏宁易购与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签署《关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了《战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由苏宁国际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
苏宁易购认为,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违反了《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且触发了《战略合作协议》中的股份回购条款,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拒不纠正且拖延回购股份,遂基于实际情况,依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向贸仲申请裁决,请求裁决万达集团和万达商管回购部分股份,支付相应的股份回购款。
据中国基金报,2014年12月,万达商业在港股上市。但上市不久,王健林认为万达商业公司被低估,2016年9月,王健林将万达商业私有化退市,准备在A股上市。
2018年1月29日,大连万达集团官方发布消息称,腾讯控股作为主发起方、联合苏宁云商、融创中国和京东340亿元入股万达商业,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14%股份。其中,苏宁出资95亿元收购万达商业约4.02%股权。
随后万达商业更名为万达商管集团,但赴A股上市的道路颇为坎坷。2021年3月,万达商管集团苦等几年后,宣布撤回A股IPO申请。同时,其对旗下轻资产相关资源进行重组,并于2021年3月下旬成立珠海万达商管,成为向港股冲击上市的新主体。
另外,近日永辉超市的一则公告,让王健林成为起诉对象。
10月10日盘后,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2023年12月29日,永辉超市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8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根据协议,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此后,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调整支付方案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
按照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目前,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称,公司已向大连御锦及相关担保方发出加速到期通知,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先生、孙喜双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