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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22 07:41:50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第2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年第2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鹏华丰润债券(LOF)(场内简称:鹏华丰润)
基金主代码16061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9月13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9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7,144,024.8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286,414.9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64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收益第2次分配
注:1、根据《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9月28日
除息日2016年9月29日(场内)2016年9月2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0月10日(场内)2016年9月30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6年9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9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9月3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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