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3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丰润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06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12月0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鹏华丰润
公告依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丰润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约
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03月04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1099
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43,934,467.11
指标 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4,393,446.71
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6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2年第1次分红
注:根据《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 1 次,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
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03月18日
除息日 2022年03月21日(场内) 2022年03月18日(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