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8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5月 28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0 年 10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1378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基金部 2010 年 12 月 02 日基金
部函[2010]718 号文件《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确认合法备案。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0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
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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