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9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因此,新基金合同生效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相应变更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简称“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保持不变;场内简称由“保险分级”变更为“保险主题”;基金代码不变,仍为 167301。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阅《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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