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7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A,基金代码:
150329)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
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使该日未进行份额折算)次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鉴于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A,基金代码: 150329)
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B,基金代码: 150330)
将于 2021 年 1 月 4 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为 1.50%,因此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
率为 4.50%(=1.50%+3%)。
投 资 者 若 希 望 了 解 有 关 详 情 , 请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founderff.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18-0990(免长
途话费)。
风险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
基准收益,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损失
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 年底完成本基金
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与方正富邦
中证保险 B 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
额,并终止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的
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
理安排投资计划。
根据 2020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本基金之方正富
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A,基金代码: 150329)和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场内简称:保险 B,基金代码: 150330)的终
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B 份额按
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成场内方正
富邦中证保险份额。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
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针对本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
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具体详见《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 A 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
保险 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
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
风险,决策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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