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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7 09:06:54 股吧网页版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3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
后转型而来。自 2017 年 6 月 23 日起,本基金转型正式生效,并自该日起《诺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7 号文核
准公开募集,《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正式生效。根
据《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三年,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开始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该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的保本基
金存续的条件下,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4 年 6 月 17 日开始,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四)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起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内容进行更新,除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及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外,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及存续 ...... 60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1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3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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