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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1 09:07:21 股吧网页版
天弘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1

天弘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重要提示

天弘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3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及汇率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大额赎回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纳斯达克 100 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纳斯达克 100 指数旨在衡量在纳斯达克上市的 100 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的
表现。

1、证券合资格标准

(1)合资格的证券种类

合资格的证券种类通常包括美国存托凭证(ADR)、普通股和追踪股。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形式成立的公司不符合纳入指数的资格。如果该证券代表非美国发行人的存托凭证,则提及该“发行人”均提及其相关证券,其已发行股份总数是存托银行报告的实际发行的存托股份数量。

(2)多类别证券

如果发行人已经上市多类别证券,则所有证券类别均符合资格,但须符合所有其他证券合资格标准。

(3)合资格交易所

证券发行人的第一美国上市地必须只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4)地区资格

如果证券发行人在美国境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建立,则该证券必须在已注册的美国期权市场拥有上市期权,或有资格在已注册的美国期权市场上市期权交易。

(5)行业或领域资格

采用富时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行业分类基准(ICB),证券必须属于非金融类公司(除金融外的任何行业)类别。

(6)市值资格

不设市值资格标准。

(7)流动性资格

各证券的日均成交量不少于 200,000 股(按截至成分股调整参考日所在月的三个日历月计算)。

(8)上市时间资格

该证券必须在纳斯达克(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纽交所或 CBOEBZX 等合资格交易所拥有至少三个完整日历月的成交记录,且不包括首次上市月份。资格于成分股选取参考日截止前确定(包括该月)。因分拆事件而纳入指数的证券将不受上市时间资格限制。

(9)流通量资格标准

不设流通量资格标准。

(10)其他资格标准

证券发行人一般不得处于破产程序中。证券发行人未签订会使其不符合纳入指数资格的最终或其他协议,也不存在指数管理委员会认为即将进行的该等交易。
2、成分股选取

指数成分股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届时所有符合资格的发行人(按市值排名)根据以下标准依序纳入指数。

(1)排名前 75 的发行人将被选入指数。

(2)在成分股调整参考日前已成为指数成员,并且跻身前 100 名的发行人也将被选入指数。

(3)若符合前两项标准的发行人数量不足 100,则剩余位置将首先从上次成分股调整中名列前 100 或于上次成分股调整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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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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