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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30 07:32:09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30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2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
法规和《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30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
业主题指数增强发起式
A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
业主题指数增强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5225 015226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
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
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
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
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
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
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
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
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
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
外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
体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为每笔
500 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
参照其他投资者适用的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执行。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其他投资者申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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