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8 09:06:33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10月18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汇添富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10 月 18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汇添富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型而来。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37 号)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QDII)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
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汇添富恒
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生
效。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正式根据《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汇添富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即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汇添富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汇添富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募集的注册及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参与境内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
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除普通境内股票投资可能面临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外,还将面临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发行人采用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交易机制相关风险、存托凭证退市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是汇添富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且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