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沪深300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博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博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交易结算模式改为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博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本基金管理人拟对《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并将更新后的文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网站披露。
2、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修订内容的,将一并修订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基金客户服务热线:95105568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7 日
附件:《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五、基金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7.基金托管人对因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 7.基金托管人对因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产生
财 产 的 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的基 的存放或存管在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的基
保管 金财产,或交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负责 金财产,或交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负责
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 清算交收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 交易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证券类基金资产、
收益,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位等 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
本协议当事人外第三方的欺诈、疏忽、过 及其收益,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
失或破产等原因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等 位等本协议当事人外第三方的欺诈、疏忽、
不承担责任。 过失或破产等原因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 等不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
产。 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
产。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 (四)基金证券账户开立和管理
开立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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