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17:00 止(送
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4 年 5 月 24 日
4、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 2 期 9 层
联系电话:4007004518(免国内长途话费)、95105680(免国内长途话费)、 021-38789555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6888306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5、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电话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提交,按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6、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短信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回复至基金管理人。
7、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021-38789555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即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国
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其他代理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其他代理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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