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销售协议并协商一致,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146;C类:002147)将于2024年4月26日起在华泰证券开通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一、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购(包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华泰证券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