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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6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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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 诺安利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由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
期到期后转型而来。自 2017 年 12 月 12 日起,本基金转型正式生效, 并自该日起《 诺安利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同时生效。
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1 月 10 日证监
许可【 2015】 2554 号文的注册,进行募集。《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该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两年,自 2015 年 12 月 2 日开始
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根据《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并完成过渡后,正式转型为诺安利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其转型
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
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四)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
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
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
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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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
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
主动进行更新。
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变更基金经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除本次
更新内容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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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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