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
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
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11月21日起,本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9607
2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9570
3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053
4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2847
5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6025
6 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9571
7 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454
8 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16455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
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
下在招商银行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
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申
购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
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招商银行的规定
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招商银行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
招商银行规定为准。
2、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
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
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4、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相关业
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银行的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
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