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
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决定自2024年7月30日起,对富兰克林
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不同,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
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2、本基金A类、B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0203,B类基金份
额基金代码为000204,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1926。
3、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三类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4、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本基金A类、B类、E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规则。
2)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且不
参与基金份额升降级。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
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5、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
机构。
6、投资者可自2024年7月30日起,按规定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将继续限制大额交易,限制金额为1,000万元,即:在暂停本基金大额交易业务
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应等于或低于1,000万元,
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高于1,000万元,本公司将有
权确认失败。该规则针对本基金 A 类、B 类和E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在增设E类基金份额之日起,A类、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并存。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
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7月30日起生效。
4、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网址:www.ft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
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