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公告表示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多家银行逐步落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业务,部分银行已成立专班,摸排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增持业务需求,并开设绿色审批通道。
记者采访了解到,股票回购专项贷风险特征与一般贷款产品有区别,借助技术手段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尤其重要。目前,银行机构在客户准入方面严格筛选,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的股票。在风控层面,部分机构建立多维度的风险评估体系,实时跟踪市场动态和企业变化,加强贷后管理。
中国银行(601988.SH)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表示,权益市场风险波动相对更大,对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管控能力要求相对更高。银行在开展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时,需要在业务机制、流程等方面夯实风险管理基础。
落地回购增持专项贷
10月28日,豪鹏科技(001283.SZ)公告称,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4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专项用于证券代码001283股票回购,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同日,韶能股份(000601.SZ)公告称,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601328.SH)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拟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韶关交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恒逸石化(000703.SZ)近日公告显示,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2500万元,不超过25000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601288.SH)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
此外,记者从民生银行(600016.SH)获悉,该行重庆分行已成立工作专班,通过面对面为客户解读新规的方式,摸排区域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增持业务需求,并根据客户痛点提出定制化解决方案。在总分行协同机制下,制定专项授信制度,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助力重庆分行成功完成多笔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业务额度审批,后续多个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也在同步紧密推进当中。
另据记者了解,截至10月25日,兴业银行(601166.SH)已成功完成 20 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审批,批复总金额逾40亿元。
据悉,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为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按照监管要求,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告诉记者,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对于股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一,为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或者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了资金支持,为股市注入增量资金。其二,为股价蓄势提供了重要的机制。在股票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的时候,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大股东增持意愿增强,商业银行基于此项货币政策工具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意愿也相应增强,相当于为股价稳定提供了保驾护航的机制。而该货币政策工具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在于,对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商业银行不仅有利可图,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对公业务的新增长点,对服务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提供了新的抓手。
严把入口关
杨海平告诉记者,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业务虽然面向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但因为用途是回购股票,其风险特征与一般贷款产品有区别。商业银行开展股票增持回购贷款,要借助技术手段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应围绕该款产品的适用对象及该业务风险特征,细化业务审查标准和贷款后风险预警信号体系。
在具体操作上,建设银行(601939.SH)相关人士近日在深圳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客户准入方面,要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导向,经营稳健,信用资质良好,具备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款能力,在所属行业或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或良好的发展潜力;优先介入市值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的股票。
“在尽职调查方面,具体包括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所在行业状况;资产、负债、现金流等真实财务状况;回购或增持股票交易价款金额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等。在风控方面,严格按照建设银行贷后管理、担保管理、风险分类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贷后管理。”上述建设银行相关人士表示。
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在客户准入方面严格筛选,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记录以及在所属行业的地位和发展前景。在尽调过程中,深入调研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股权结构等关键信息,并对其回购增持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在风控层面,建立多维度的风险评估体系,实时跟踪市场动态和企业变化,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同时,加强贷后管理,监督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要求企业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
叶银丹表示,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银行应从以下方面做好风控:一是应对上市公司及股东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其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仔细区分企业的贷款用途并考察企业经营战略,观察企业追求长期稳健经营、有无股东套现等股市炒作行为,以及未来是否能形成稳定的综合还款能力;二是综合客户信用、风险评估等状况,合理定价,充分考虑风险溢价;三是细化优质股票标的筛选条件,可尝试进行门槛限制,建立内部上市公司白名单制度,优先支持纳入白名单的上市公司;四是设置合理的质押率、风险警戒线、补仓条件、违约处置等机制来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性;五是注意避免业务集中于某单一借款人和单一行业领域,充分进行风险分散;六是应通过定期进行贷后评估、加强合规能力建设、完善业务操作程序、设置风险预案等手段提升全过程风险管理能力;七是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受减持新规影响减持受限的股票;八是落实好信息披露,避免资金违规使用风险。
叶银丹同时表示,监管及交易所等机构对股票回购增持业务的相关监管规定要求较为复杂,涉及的信息披露规定动作较多,竞价交易规定细节较多。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及股东由于缺乏成熟的二级市场交易经验,容易遗漏重要公告事项,甚至发生违规交易事件,导致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建议监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讲和培训,加大力度培育资深投资机构和顾问,周密制定回购计划,在回购的重要节点全程跟踪把握,辅导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完成各环节的规定动作,更好地发挥股票回购增持信贷支持工具的作用,及时引导市场预期。
杨海平认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需要改善的地方可能在于,市场对该货币政策工具的可持续性存在一些猜测,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对此进行预期管理,让市场理解该货币政策工具为长效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