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6 16:45:09 股吧网页版
前三季度保险业罚单盘点:人保财险最多 共计被罚3792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彭乐怡


K图 02328_0

  今年前三季度,保险业强监管态势不减。南都·湾财社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前三季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派出机构共披露995张罚单,处罚总金额为2.2亿元。误导销售、欺骗投保人成为罚单常见由头,监管部门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制裁力度持续加码。

  财险公司罚单占近六成

  人保财险收两张大额罚单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派出机构共披露罚单995张,涉及60家财险公司、37家寿险公司、3家养老险公司,处罚总金额为2.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披露的罚单数量同比减少4.9%,但处罚总金额却同比增长7%。

  其中,今年前三季度,财险公司罚单占58.5%,寿险公司罚单占40.6%,养老险公司罚单占0.8%。从处罚金额来看,财险公司共被罚1.57亿元,寿险公司共被罚6123.39万元,财险公司总被罚金额是寿险公司的两倍。

  鲸平台智库专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硕士生企业导师支培元表示,即便出具罚单数量略现缩减,罚金总额增加却昭示着更为严格、精细的监管行动,彰显官方坚决整治市场违规行为、维护秩序的恒心不变。至于财险公司被罚金额较寿险公司更高,支培元分析,这可能是因为财产险涉猎众多险种,市场交易频次密集,叠加商品多元化,可能更容易滋生违规风险。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罚单数量最多的前10家公司中,有6家财险公司和4家寿险公司。人保财险前三季度罚单数量最多,共有120张,也是唯一一家罚单数量超过百张的保险公司。罚单数量居第二位和第三位的是平安人寿和中国人寿,分别有64张和59张。罚单数量超过50张的还有太保产险和中华财险,分别有57张和54张。

图片

  前三季度罚单数量前10的保险公司,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制图:南都·湾财社

  人保财险收到了前三季度最大的一张罚单,也是唯一一张“千万级”罚单。人保财险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于9月25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出的罚单,因车险、农险、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以及短期健康保险等多项业务违规,罚款合计1115万元。其中,总公司罚款430万元,其余19家涉事分支机构共罚款685万元。

  这并非人保财险年内第一次收巨额罚单。5月14日,人保财险就因将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支农融资业务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等6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合计681万元,其中总公司221万元,分支机构460万元。另有25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合计311万元。

  25%罚单涉违规销售

  消保工作受监管重视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罚单事由发现,涉及违规销售的罚单共有249张,占比约为25%。具体处罚事由则常见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销售误导等。249张涉违规销售或推介的罚单中,寿险公司占131张,财险公司占117张,养老险公司占1张,被罚金额共计为7364.73万元。

  从罚单内容来看,监管部门披露了更多销售误导的手段和渠道。比如,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销售人员发布的朋友圈内容中含有误导性表述”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海中心支公司因“产品说明会存在销售误导”等被罚款19万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因“销售人员互联网营销宣传存在销售误导”等被罚款12万元。

  除此以外,欺骗投保人也是另一项频繁被罚的违规行为。今年前三季度,共有40张罚单涉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被罚金额共计1005.4万元。寿险公司在40张罚单中占38张。

  支培元表示,误导销售与欺骗投保人成为罚单常见由头,可能有以下影响因素:从业员迫于销售指标压力,偶行偏激举措;企业内部制度缺憾,给予违规行径以可乘之机;产品设计不当或夸大宣传,引致消费者误解。

  此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院长助理王国军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保险产品的复杂性,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往往有限,容易受到误导,如果不在这方面有力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会严重影响到保险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前景。今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成为保险业重点工作之一,7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这是保险行业消保领域首部纲领性自律规范。

  支培元建议,保险公司亟需着手改进,首先要构筑健全合规架构,常态化学法用法,规范业务运行轨迹。其次,要注重产品真实表述,规避虚伪宣传,确保消费者权益。最后,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深化公众风险认识,共同营造诚信氛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