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67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0556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1/14 - 2024/11/15 2024/11/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运营稳定、经营业绩良好、发展持续向好;且公司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经营业绩和经营性净现金流将进一步大幅增长,在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和还本付息基础上,公司将持续加大现金分红力度,促进公司价值不断提升,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以实现对全体股东的更好回报。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6月2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增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2),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2,217,764,14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03,608,000 股后的股
份数量,即以 22,014,156,1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56
元人民币(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22,398,708.17 元(金额差异为小数点进位影响所致);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203,608,000股后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22,014,156,145 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2,014,156,145×0.00556)÷22,217,764,145=0.00551元/股。
综上,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0551)÷(1+0)=(前收盘价格-0.00551)元/股。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1/14 - 2024/11/15 2024/11/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嘉兴民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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