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6 18:55:3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记得11月11号投票,反对高工资,不搞业绩还不做市值管理
发表于 2024-10-24 16:33:02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1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

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有效。基于谨慎性原则,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11月 8 日 16: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