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3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4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4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六、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控股关系或者其它重大关联关系......18
七、保荐人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19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21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2
第四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23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23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24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5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3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33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3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张欢,男,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IPO 项目、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IPO 项目、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项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IPO项目、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IPO项目、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唐山开诚机器人项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板块引战混改项目、中信证券(浙江)分立重组项目等 A 股项目以及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H 股 IPO 项目、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红筹 IPO 项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IPO 项目等港股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吴小琛,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建发股份收购美凯龙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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