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11月6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指南》),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积极听取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研究吸收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场发布实施。接下来,还将结合其他重要议题的实践情况,持续丰富完善《指南》内容,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助力构建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生态。
不增加额外强制披露要求
《指南》细化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夯实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基础,支持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是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指南》根据《指引》要求,形成典型实践推荐,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是辅助参考为主,不增加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适用指导。《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针对性细化指导。
四是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本次先行设置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后续将根据市场需要有序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内容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持续健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遵循上述起草思路,《指南》目前共形成两章,第一章“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详细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识别、分析重要性议题的方法,明确“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总体框架。第二章“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议题重要性(包括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方法,提供气候适应性与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转型计划相关披露实践和示例,并详细解释《指引》关于“应对气候变化”议题的所有披露要点。
可持续交易所建设已取得成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步入加速推进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深交所表示,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全球发展趋势、国内发展阶段及交易所发展格局,充分运用在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业务积累和能力经验,将“建设可持续交易所标杆”定为长期战略目标。
深交所制定实施了《推进可持续交易所建设工作方案》,将可持续发展要素融入战略决策和各业务条线。目前已取得以下工作进展。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引导上市公司践行ESG理念。规则完善方面,今年4月份,深交所正式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要求。评价完善方面,建立国证ESG评价机制,客观量化A股企业ESG绩效表现。示范引领方面,深交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白皮书、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白皮书,以市场优秀实践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二是持续提高培育服务主动性针对性,支持绿色产业集群化发展。绿色低碳是深交所长期重点服务领域,涵盖新能源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涌现出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一批创新龙头。截至目前,深市绿色低碳领域上市公司近400家,总市值超6万亿元,占深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的20%。
三是上线可持续金融服务专区,加快科技赋能。专区分为上市公司实践、可持续金融产品、制度文件、国际交流、培训资料五个栏目,提供可持续金融相关制度规则、实践案例、产品情况、信息公告、培训课程、研究报告等信息资源。市场主体可通过深交所官网“市场服务”栏目进入专区,“一站式”查询使用深市可持续发展信息资源。
四是深化跨境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深交所是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成员和世界交易所联合会可持续工作组成员,在规则完善、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交所支持格林美、国轩高科等绿色低碳代表性企业通过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融资,多次组织深市可持续发展领域上市公司赴海外路演推介。连续四年举办全球投资者大会,向国际投资者展示深市可持续发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