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认真落实税费政策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讯 (记者韩昱)据国家税务总局11月5日消息,1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税务部门要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注重系统集成,扎实推动税务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改革整体效能,并把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融入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全过程,以深化改革促进巡视整改不断走深走实,以巡视整改推动深化改革持续取得新成效。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涉税改革宣传解读工作,更好凝聚共识,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做好统筹谋划,加大改革与其他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认真落实税费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持续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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